長江商報消息 據京華時報前日,民航局首次專門針對民航旅客攜帶“充電寶”乘機發出公告,今後在乘坐飛機時,僅可攜帶額定能量在160Wh(瓦特小時)以內的充電寶,未標明數值的一律禁止攜帶;充電寶禁威剛記憶體止托運。民航局方面表示,鑒於國內充電寶的大量使用,出於飛行安全的考慮,民航局出台了相關規定專門強調充電寶的風險性。
  充電寶,是指主要用於給手機等電燒烤子設備提供外部電源的鋰電池移動電源。
  據記者瞭解,該《公告》自公佈之日起開始實施,而此項規定也同樣適用於機組人員。  (原標題:民航局明確賣房子乘飛機最多帶2個充電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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